中国直销2006年10大新锐企业
中国直销 2006-12-25
根据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药品广告审查办法》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》和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经对2017年5月份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药品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监测,发现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“灵芝胶囊”、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“归元健脑片”、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“降糖胶囊”等13种药品,咸阳皇家医疗保健品厂生产的“善邦畅维康牌善邦畅维康胶囊”等2种保健食品在广告宣传中,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违法违规行为。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,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《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》(食药监稽字〔2017〕78号)要求,现予以公告。
请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工作职能,继续加大对药品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,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。
在此,特别提醒消费者,甄别药品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真伪,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(www.cfda.gov.cn)数据查询中心查询批准的广告信息,谨防上当受骗。
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7年7月20日
附件:2017年第6期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.xls
本站转载文章版权属原作者,如有版权疑问请致电010-83505145-212。加入保健协会请咨询010-83504221
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 © 2005-2019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E-mail:xiehui@chca.net.cn 传真:(86)10 83505146
地址:北京右内72号 万博商厦902室 电话:(86)10 83505146(调研业务、信息产品) 83502445(准入咨询) 83504221(协会事务) 83501235(公关事务)
工信部备案号:京ICP备13005185号 北京网聚无限提供网络带宽 公安网监备案号:京公网安备110102006241